申請外籍家庭幫傭的資格放寬了。
為鼓勵家庭生育並協助多胞胎的家庭,勞動部公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0條,只要您符合其中一個條件,即可申請外籍家庭幫傭喔!
申請外籍家庭幫傭條件:
- 家中有3名以上未滿6歲的孩子。
- 或家中有4名以上未滿12歲的孩子、且其中2名都未滿6歲者
- 累計點數滿16點者
點數計算標準:
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 點數 | 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 點數 |
年齡未滿1歲 | 7.5點 | 年齡滿75歲至未滿76歲 | 1點 |
年齡滿1歲至未滿2歲 | 6點 | 年齡滿76歲至未滿77歲 | 2點 |
年齡滿2歲至未滿3歲 | 4.5點 | 年齡滿77歲至未滿78歲 | 3點 |
年齡滿3歲至未滿4歲 | 3點 | 年齡滿78歲至未滿79歲 | 4點 |
年齡滿4歲至未滿5歲 | 2點 | 年齡滿79歲至未滿80歲 | 5點 |
年齡滿5歲至未滿6歲 | 1點 | 年齡滿80歲至未滿90歲 | 6點 |
年齡滿6歲至未滿75歲 | 不計點 | 年齡滿90歲以上 | 7點 |
外國人來我國投資或工作申請外籍家庭幫傭之資格:
外資金額 | 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 | 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在新臺幣2億元以上 | 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
上年度營業額 | 在新臺幣5億元以上 | 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在新臺幣10億元以上 | 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
在我國繳納綜合所得稅 | 上年度薪資所得新臺幣300萬元以上 | 公司、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當年度月薪新臺幣25萬元 | 公司、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
符合上述年度薪資或當年薪資條件,且年薪新臺幣200萬元以上或月薪新臺幣15萬元以上,且於入國工作前於國外聘僱同一名外籍幫傭,得聘僱該名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 |
外籍家庭幫傭工作內容:
外籍家庭幫傭主要在私人家庭從事房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提醒雇主「指派外勞從事許可外工作或調派至許可以外工作地點」依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3至第4款規定,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請您一定要留意相關法規。
參考資料: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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