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外籍家庭幫傭資格放寬了。

申請外籍家庭幫傭資格放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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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外籍家庭幫傭的資格放寬了。
為鼓勵家庭生育並協助多胞胎的家庭,勞動部公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0條,只要您符合其中一個條件,即可申請外籍家庭幫傭喔!

申請外籍家庭幫傭條件:

  • 家中有3名以上未滿6歲的孩子。
  • 或家中有4名以上未滿12歲的孩子、且其中2名都未滿6歲者
  • 累計點數滿16點者
點數計算標準:
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點數 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點數
年齡未滿1歲 7.5點 年齡滿75歲至未滿76歲 1點
年齡滿1歲至未滿2歲 6點 年齡滿76歲至未滿77歲 2點
年齡滿2歲至未滿3歲 4.5點 年齡滿77歲至未滿78歲 3點
年齡滿3歲至未滿4歲 3點 年齡滿78歲至未滿79歲 4點
年齡滿4歲至未滿5歲 2點 年齡滿79歲至未滿80歲 5點
年齡滿5歲至未滿6歲 1點 年齡滿80歲至未滿90歲 6點
年齡滿6歲至未滿75歲 不計點 年齡滿90歲以上 7點

 

外國人來我國投資或工作申請外籍家庭幫傭之資格:
外資金額 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 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在新臺幣2億元以上 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上年度營業額 在新臺幣5億元以上 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在新臺幣10億元以上 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在我國繳納綜合所得稅 上年度薪資所得新臺幣300萬元以上 公司、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當年度月薪新臺幣25萬元 公司、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符合上述年度薪資或當年薪資條件,且年薪新臺幣200萬元以上或月薪新臺幣15萬元以上,且於入國工作前於國外聘僱同一名外籍幫傭,得聘僱該名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

外籍家庭幫傭工作內容:

外籍家庭幫傭主要在私人家庭從事房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提醒雇主「指派外勞從事許可外工作或調派至許可以外工作地點」依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3至第4款規定,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請您一定要留意相關法規。

參考資料:勞動部

延伸閱讀:雇主聘僱外籍勞工法令您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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