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互相的,外籍看護飄洋過海,來台為你照顧家人,為何就不能給予合理的體諒呢?
一名印尼外籍看護伊娜被惡雇主劉男限制每月只能休假1次不能超過12小時,伊娜爬出6樓逃離時墜樓,頭部摔成重傷。
墜樓傷頭 記憶空白
伊娜的姊姊說,伊娜對當天發生的事,記憶已經一片空白,檢警發現當時劉男明知伊娜已爬出6樓窗外,卻不採取任何措施,反而若無其事走回客廳跟媽媽聊天,直到聽見「碰」一聲才走下1樓看她,甚至還認為法律上是外籍看護自己爬出窗外故不聞不問,但道義上,雇主的心態實在不可思議!
也在台灣工作的伊娜姊姊說,與妹妹每天都聯絡,妹妹常傳劉男罵她的影片,曾多次說想換雇主,但她勸妹妹忍耐,畢竟來台是為了打工,她說妹妹曾因煮飯不合劉男的意,就被打得嘴唇流血,5月31日還曾用椅子打伊娜的腿,她認為妹妹不可能無緣無故墜樓,認為跟雇主有關,所以替妹妹提告,希望檢警查明真相。
姊盼幫妹討回公道
檢警偵訊劉男,想知道他與伊娜墜樓有無關聯,他說當時將大門反鎖不讓伊娜出門,後來發現伊娜打開窗戶爬到窗戶欄杆外面,他見狀伸手抓她,卻被伊娜推開,然後看到伊娜慢慢往樓下爬,「以為她安全,沒有理會她,就回到客廳與媽媽聊天」,過了幾秒鐘聽到「碰」一聲,猜測可能是伊娜失足或手滑不小心掉下去,就到1樓去,有住戶說有人跳下來,他說「可能是我們家看護」,就走過去看伊娜,然後打119報案。
檢警問劉男明知伊娜已經在6樓的窗戶欄杆外,當時有無做任何緊急處置?劉男說沒有。
警方雖依刑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致重傷及傷害罪嫌函送劉男,但路人發現當時伊娜吊在欄杆下方,持續約1分鐘,經過時直到她掉下去,都沒有人去拉她,掉下去時是感覺沒有力氣才會墜落。因此檢方認定是伊娜自行攀爬欄杆,最終力盡墜落所致,雖動機可能出於劉男妨害自由犯行,但攀爬欄杆是出於伊娜自我決定,因此檢方這部分並未起訴。
新聞來源:2019-10-07 自由時報報導
圖片來源:電影-淪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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